《经济师》职称考试考前培训班

 
 
课程介绍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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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职〔2000〕9号)文件,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1)基本条件: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 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 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③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④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和已离退休的人员,也可按上述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2、专业设置: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管理、商业营销、税务、物资、财政、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行社、价格管理、饭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筑经济等18个专业。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02〕13号)文件,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调整为:
(1)调整的专业
①将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管理、工商管理3个专业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
②将原商业专业的商业管理、商业营销2个子专业和物资专业合并为商业专业。
③将原财政专业的财政、税务2个子专业合并为财政税收专业。
④将原旅游专业的饭店管理、旅行社2个子专业合并为旅游专业。
(2)保留的专业
  在此次调整中未做变动的有:农业、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8个专业。
(3)调整后的专业设置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3、考生注意事项及应考时携带的物品: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4 、考试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4元
  考务费:每人68元
5、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有关事项:
  根据人考中心函[2005]43号文件《关于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征订考试用书的有关事项提示考生注意:
(1)2005年版考试用书是人事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针对2004年考试用书中的问题,在修改勘误的基础上重新印刷的。在征订工作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①根据新的交通法规,《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是重新编纂的,2004年版的书已作废,提醒考生订购。
②《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仍为2004年版书(附送勘误表)。
③持有2004年版其他专业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后,到人事部考试中心网站上(www.cpta.com.cn)下载勘误表备考。
(2)今年将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经济基础知识》等部分专业考试辅导书。辅导书的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的方法等。
考试辅导书将紧密结合考试用书的内容,针对性强,专业特点突出,对帮助考生理解专业考试用书,提高应考能力会有较大的帮助。
注: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教材征订均在网上进行。
6、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以前(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7、注册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8、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①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②天津05经济考试5.15——5.19网上报名
根据天津市考试中心,天津2005年经济师考试将于5月15——19日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
③天津市05经济师考试6月22——24日补报名
应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期间未能报名人员的要求,市人才考评中心定于6月22至24日进行进行经济专业技术资补报名。补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jjbm.tjpnet.gov.cn。补报名时间从2005年6月22日9:00开始至6月24日18:00结束。补报名期间,可同时在网上预定教材。办理补报名和定教材的网上交费截至时间为6月26日18:00。
报名交费成功后,如需对已提交资料进行修改,请于2005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和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即考试申报表)到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进行修改。
④考试时间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师)系由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分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的考试分《专业知识》与《经济基础》两个科目,全部使用机读卡答题,其中经济基础为所有类别专业基础课程。
  2005年经济中、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1月6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中、初级)   
  下午:2:00~4:30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
⑤教材价格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42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45
工商管理(初级):42 金融(初级):42
工商管理(中级):45 金融(中级):45
财政税税收(中级):45 房地产经济(中级):45
人力资源管理(中级):45 建筑经济(中级):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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