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国家执业资格鉴定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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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国家执业资格鉴定
考前培训班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时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为配合2005年国家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本中心与建设部一级资质培训单位——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强强联手,成为滨海地区唯一《建造师》指定培训单位,并率先在滨海新区开展一、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本次培训特聘请国务院参事、建造师命题委员会副主任赵兴仁教授、考试指导书编委会副主任丛陪经教授、考试指导书编委屈修山教授、张清祥教授、建造师培训专家马小良等有丰富教学考试经验的专家、教授授课。为广大考生提供全面而及时的辅导,使广大考生顺利通过注册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招生对象: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证书性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事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通过各地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开设科目:
一级建造师:土建专业、机电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土建专业、装饰装修、机电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四、报名程序:
即日起开始报名,学员报名时请携带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证件照 2张,并填写“新希望教育”《学员报名表》,办理付费手续。
欲参加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报名,公休日照常办公。

 

                                             
科 教 育 人,成 就 未 来!

 滨海:天津市塘沽区和平路34号5层        电话:25896565  25898585
 市区: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5号天津教科院718室 电话:23669600  2366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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